第四部分 其他相关制度-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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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规范

第四部分 其他相关制度
发布日期:2023-04-21 点击量:

一、实验室(实训)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实验中心主任及主管实验室的专业副主任为中心或实验室环保、安全直接责任人,并负责本实验室的全面管理职责,熟悉实验室工作的管理规程,按制度行使实验室管理人员职权和履行实验室管理人员义务,确保实验室管理规范化。

2、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工具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特点、库存状况、使用规程、保养常识,按技术规范做好实验器材的安全维护和分类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设备和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3、熟悉实验室常规实验项目及其所用器材,负责实验器材的正常供给,确保现有条件下的实验的正常进行。

4、负责按有关规章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借用、损坏报赔、送外检修、报废注销以及出入库(帐)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有关登记、审批手续的存档。

5、确保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工具、水、电、排气、消防等固定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和过道畅通。

6、负责组织对本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的调试、验收、维修、更新工作。

7、负责制订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和资金申请,协助有关人员做仪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作

8、负责本试验室试验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业务技术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

9、负责组织本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10、接受上级检查;完成学校下达的有关实验室建设、器材统计等工作任务,总结汇报实验室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实训)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中心主任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培养目标,认真执行上级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协助主任做好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

2、协助中心主任做好教学、科研和各项行政工作。

3、协助中心主任搞好全中心教职工的业务考核、晋级、考勤、奖惩等各项工作。

4、协助中心主任、联系系主任做好本中心实习实训等实践性环节教学工作,并做好组织定期检查工作。

5、中心主任因公出差或其它事由不在岗期间,主持本中心全面工作。

6、做好院领导、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化学工程学院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为提高实验教学与管理质量,促进实验教学的有序进行,实验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如下:

1、 认真备课,撰写实验教案,实验教案应包括:实验目的、原理、步骤和要点。实验所需仪器、试剂的要求、实验结果的数据与图表、指导实验的要领、对学生的要求。实验结束时应及时提醒学生注意的事项等。

2、在指导实验前必须完成预备实验,通过预备实验检查试剂、仪器的状况,熟悉仪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以保证实验的正常进行。

3、应在实验前10分钟到岗,实验中无特殊情况不应离开指导岗位。实验时间内不接听手机。

4、认真指导学生实验,记录学生实验情况,讲解实验原理、内容安排、基本操作要求及各注意事项,准确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指导,纠正不正确的操作与习惯,督促学生合理地安排实验进度,及时处理实验事故

5、帮助学生树立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爱护仪器设备、节约试剂等良好实验作风,对弄虚作假、马虎、浪费现象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学生因责任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要责令其按规定作出赔偿。

6、负责实验过程中安全、卫生工作,检查实验结束时水、电、气、门、窗等安全与值日情况,并与用房负责人交接。

7、及时认真地批阅学生实验报告,批阅时需给出必要的评语,纠正实验与实验报告中的错误。对于不合格的实验报告,应督促学生重写。根据学生实验情况综合评定实验成绩。

8、实验教学组长应制定学期实验计划、安排、协调实验组工作,及时与实验室联系。组织实验教学讨论,提出实验教学具体要求并进行检查。学期结束时对工作进行总结,将有关资料归入实验室工作档案。

9、实验教师上岗时,应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穿上白大褂,不穿漏脚趾的凉鞋、拖鞋等,不穿裙子、短裤等。实验室中不喝水,吃东西等。

四、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要服从实验室主任的工作安排,协助主讲教师完成教学工作。

2、对所交付的有关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财产负有责任进行管理。

3、负责有关实验的准备工作,课前应将所需仪器、设备、原材料准备好,并协助主讲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准备工作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同主讲教师商量,若有必要,应向实验室主任报告。

4、协助教师搞好新实验的开设工作及实验指导书的编写工作。

5、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实验制度。

6、有权制止违章实验且不听劝告者,令停止其使用的仪器设备,必要时令其停止实验。

7、要爱护仪器、设备,尽量做到正确使用仪器、设备,要对仪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工作,每次学生完成实验,应当即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性及完整性,要保证每次实验中设备、仪器都正常使用,如有损失,应及时书面向实验室主任报告,查明情况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8、对原材料的使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对领用的材料要妥善保管,严格遵守实验室关于材料领用、使用的有关规定。

9、根据实验室工作人员职称的有关规定,各级职称的工作人员应主动完成仪器设备相应的维护、维修工作。

10、要维护实验室的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室内仪器设备应摆放合理整齐,干净无尘,做到实验室整洁规范。

11、要负责及时对所负责管理的实验室新进、设备物品进行验收,若力量不够,应及时报实验室主任,不得无故拖延。

12、未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实验室工作人员无权将所管理的仪器、设备出借外部门或个人使用。

13、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

五、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守则

1、实验开始前应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在征求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2、实验进行时,不得离开岗位,要经常注意反应进行情况和装置有无漏气、破裂等现象。

3、当进行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时,要根据实验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戴防护眼镜,面罩或橡皮手套等。

4、使用易燃、易燃药品时,应远离火源,实验试剂不得人口,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吃饮食物,实验结束后要细心洗手。

5、熟悉安全用具或灭火器材,砂箱以用急救箱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并妥善爱护。安全用具和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6、实验室所有药品不得携出室外,用剩的有毒药品应交还给教师。

7、对于精密、贵重的仪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前必须熟悉其性能结构。在征得教师同意后,方可使用。

六、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规定

1、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并掌握实验室安全手册。进入实验室内应穿实验服,防护鞋,必要时戴护目镜及口罩。

2、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生事故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人员。

3、保证账、物相符;对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保养、维修、检验,以保证仪器设备完好和实验数据的准确、可靠;

4、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和档案材料的填写、整理、保管等工作需要有专人负责。

5、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存放个人物品,不得随意住宿,更不得将仪器设备、场地私自租借给他人使用。

6、实验中所用仪器、试剂放置要合理,有序。实验台面要清洁整洁。实验工作结束或暂告一段落时,仪器试剂用品应放回原处,

7、不可用口或鼻直接尝、嗅化学试剂。易燃易爆试剂,须储放于阴凉通风处,不得直接爆置于阳光下或接近热源。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集中分类存放,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8、未经批准,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做实验;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占用实验室。

9、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或参观学习,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10、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11、,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12、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七、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规章制度

1、学生做开放实验首先须与实验室预约时间并向指导教师报告实验内容,并按照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经审批同意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2、实验室工作人员提前为开放实验准备好药品和仪器。

3、开放实验时间内,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及时给予做实验的学生以指导和帮助,以保证开放实验的正常进行。

4、做开放实验的学生应尽量在预约的时间内进行实验,不得随意迟到,并遵守纪律。

5、学生做完实验后要清理公用仪器,清洁实验台面,打扫卫生,检查水、电、煤气,并报告老师后再离开实验室。

6、流动科研人员来中心工作需与中心签订相关协议,并认真履行协议。

7、外单位流动科研人员要求到中心实验室进行科研工作或利用仪器检测,应预先向中心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中心办公室会同相关实验室(仪器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协商安排,相关实验室同意接受后,在中心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由中心办公室书面通知实验室或仪器室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内来实验室开展工作。

8、进入实验室的流动科研人员在实验室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由中心办公室会同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依照用户所用的试剂和实验耗材的数量、实验的难易程度和实验时间、仪器使用时间、样品量等确定收费标准。

9、流动科研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步骤和实验数据等,全部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将全部原始实验记录交中心办公室归档留存,复印件由个人保管。

10、未经相关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他人的计算机,或查看他人的实验记录或实验结果。

11、流动人员结束科研工作,离开实验室时应由所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结算有关费用和其它手续,并开具离开实验室通知单,持单到中心办公室交费和办理相关手续,由中心办公室出具本人在中心进行科研工作的证明。任何费用不得交给个人或实验室。

12、流动科研人员在中心实验室完成的课题发表论文时,中心人员参与实质性实验工作的,参与实验的本中心人员要在论文中署名并要注明本中心名称,无本中心人员参与实验的,也要在论文的脚注中或其它适宜的位置注明“本研究工作(或部分工作)在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院xx实验室完成”等字样。论文正式发表后应将发表论文的抽印本或复印件,送一份给本中心存档。

13、流动人员在实验室期间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等损失的,根据中心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14、实验室开放时间遵循学院的作息时间,延迟下班或中午、晚上加班需预先向所在实验室的管理人员提出,由其负责安排,节假日加班需经所在实验室同意,并报中心办公室登记备案。

八、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卫生制度

1、实验室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2、实验室要经常保持整洁卫生,做到地面、桌面、设备三清。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要清理于净。

3、每次实验结束,都应安排值日生打扫实验室。清理实验垃圾,水池杂物,把废液、废渣经处理倒人指定地点。

4、实验教师应对实验室的卫生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值日生离开实验室。

5、应经常保持实验室的墙面、门窗、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尘与蜘蛛网等杂物。做到地面无尘土、积水、纸屑、烟头等垃圾。

6、实验室内水、电线路布局合理、有序,仪器设备布置要整齐,精密仪器应加罩或盖布。

7、实验室设卫生员一名(可以和安全员为同一人),负责每天监督检查实验室的卫生工作。各系(室、中心)每周自行组织至少一次的检查,学校有关管理部门将不定期检查。

8、保持实验室走道畅通无阻,有专人打扫卫生,不允许堆放杂物及自行车等。

9、各实验室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的卫生安全工作。

九、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学生守则

1、实验室是开展教学实验和科学研究的场所,为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作风,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2、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教材,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和方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实验。试验报告要独立完成,不得抄袭,臆造。

3、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服从实验教师的指导。

4、爱护国家财产,不许乱拆仪器设备。节约水、电、材料。

5、实验中如发生问题或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属责任事故者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6、未经许可不得将实验室的物品带出实验室。

7、实验室内严禁喧哗、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等各种不文明行为,应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8、实验完毕后,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簿》,并将仪器设备、材料、工具、实验场地进行清理,及时关闭水、电、气、窗,经实验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

9、请同学们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十、化工实验与实训中心大型仪器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化学工程学院大型仪器的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使其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化工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建立三级管理制度:

1)确定一名教授或博士负责仪器开发和利用。

2)确定一名实验技术人员负责仪器的管理与使用。

3)确定一名学生做日常维护和协助教师综合研究实验及相关的科研工作。

2、建立完整的操作规程。

3、建立仪器工作日记。记载仪器一般情况,管理人员必须按日如实填写。

4、建立仪器维修与维护档案。如果仪器出现故障,视具体情况决定个人或请公司维修工程师进行维修,维修前后做如实记录。

5、专人管理仪器技术资料。有关操作说明,任何人不得携出室外。一般不外借,只能在实验室内阅读。

6、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有关专家,交流仪器使用、维护及管理经验。

7、操作人员按规定的主要仪器参数进行操作,不可随意更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按使用手册规定的范围调节,并登记备案。

十一、化学工程学院实验教学规程

1、实验教学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不得任意减少或更改实验项目。实验教学文件(包括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试验报告)必须齐全,否则不得进行实验教学。

2、对本学年首次开设的实验,指导教师应试做,对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要有试讲制度。

3、实验课前,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员)要认真准备好有关仪器设备、试剂、材料等用品。

4、学生上第一次实验课时,教师应向学生宣讲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实验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对课前不预习,不写预习报告的学生,不允许其参加实验。

5、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在实验室内来回巡视,及时纠正学生实验时的错误操作及不良习惯,解答学生在实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6、实验结束时,学生应待教师对其实验数据结果进行审核,认为合格后,方可结束实验,学生在整理好台面,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并经指导教师检查签字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7、实验结束后,学生应认真完成实验报告,分析实验结果,提出改进意见。教师要及时批改实验报告,并结合学生实验时的表现进行评分。

8、严格实验考核制度。实验课考核应根据课程性质灵活进行,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9、每轮实验结束后,教师及有关技术人员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征求学生对改进实验教学的意见,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上一条:第三部分 实验室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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